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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法院判了!进去了!小仙女进去了!(3)

款723万,并且赔偿陈洋精神损失费3万元,并且进行赔礼道歉,地铁公示栏公示五天!”

“第二、周玲玲和王甜甜二人,恶意造谣,污蔑,并且煽动网络舆论进行造谣,已经严重侵犯陈洋的隐私权,名誉权等人身权利,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两个人三年来多次造谣,造成恶劣影响,在网上传播超过千万次,对陈洋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判处周玲玲有期徒刑七年,王甜甜有期徒刑七年!并且判处周玲玲、王甜甜公开对陈洋进行赔礼道歉,赔偿陈洋的精神损失费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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