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吃这碗饭以大明律: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罪止杖一百!你给我说说看,二十两银子一本一利是多少钱,他现在收了多少钱,你不把这些人拿了打板子,还来郑家要债,是什么居心!还有什么资格,在衙门当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