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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这是我的国家(累计打赏加更四千字大章)(4)

头转了回来

“死三八,草泥马的,没钱带你麻痹的耳环......”

一个响亮的耳光抽在了女人脸上,女人被打懵了,恐惧望着摩托车上的男人,再也不敢叫喊

“叮铃......”

清脆的金属碰撞声

地上,一颗闪着黄色的耳环落在了地上

“哄......”

摩托车又呼啸着离去

沈建南两人都没有去做那见义勇为的人

对于唐敦厚来说,这种人再平常不过,他的职责只是保护沈建南

至于沈建南,望着加速离去的摩托若有所思

他在想,这个曾被后世人们津津乐道的时代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时代

在后来人眼里,一谈到九十年代,说的最多的就是机会和机遇哪怕是一只猪,似乎站在时代的风口上也能被吹到天上去

可是真当他再回到了这个九十年代后他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抢劫引起的骚乱很快过去了,生活在此的人们对此早已司空见惯那个耳朵留着鲜血的女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不见

沈建南转过身

灯花通明下的城市,有着其他地方没有的繁华,但远方,又是无尽的黑暗

突然的,沈建南有些明白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年代了

因穷而乱,因乱而穷

这是一个拳头大于公理的年代,这是一个凶恶大于法律的年代

这是一个令人生畏的年代

天亮

汽车再次启动,随着太阳升起,迎着朝气,汽车高速行驶在宽阔的路上

没有堵车

周围最多的就是自行车,偶有摩托车轰鸣过去,也会引得路人一阵侧目,汽车路过,不少人更是下意识退开很远

坐在车里,看着为了生活奔波的人们,沈建南眼神逐渐清晰,渐渐,他的眸子越来越有神采,就像是,找到了一个完整的世界

一度,沈建南是茫然的

他不属于这个时代,做的所有事,只是因为无事可做

这里,他找不到任何归属感

除了自己的女人,他发现,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游戏

一场,梦里的游戏

总有无数次,他梦回过去,回到那属于他的时代

那里,有他生命的印记

可现在,他忽然发现,他其实一直属于这里,从来都属于这里

他的身上,流着跟所有人相同的血液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很突然的,沈建南明白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太阳逐渐高挂,光芒从外射入车内,照在人身上,让人感觉很是温暖

沈建南像是傻子一样笑着

恍然间,记忆再次飘回,想到了那一年那一天,那两个像是从天而降的人

是他们带着他越过了FBI的疯狂追捕,就像是天降神兵,在自己保镖伤亡殆尽无路可逃的时候,带自己离开了绝境

不出国,永远感觉不到自己的位置,不困难,永远感觉不到家国

达则兼济天下......

“这,是我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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