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金麦没有好高骛远,脚踏实地的接演角色
换做其他人,就算给她类似这样的机会,她也留不住
好比说,同样是当年《流浪地球》的50000元片酬
同时找上你的还有另一部偶像剧烂片的几十万片酬,并且不用拍那么久
两部剧的资源,摆在你面前
你会选哪个?
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后者吧
也许还会有人说,当初赵金麦也许是没得挑,所以只能选了《流浪地球》
这样不还是运气因素
呵呵呵,这话说的仿佛就像是
你面前有一坨翔
你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吃掉它,一种是把它丢掉
你下意识的无视掉了把它丢掉的选择,于是理所当然的选择了吃掉它?
承认赵金麦优秀有这么难吗